第一百一十章 把我的灵魂喂给你_神豪从网恋翻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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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把我的灵魂喂给你

  林鹿不太喜欢自己下厨,为了沈幼宜做饭除外。

  也不太爱打扫家务,这间小两居除外。

  他原本不是一个很懒惰的人,但是有了钱除外。

  林鹿觉得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应该为极度的快乐而流逝,而不是浪费在什么事都需要自己亲力亲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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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遇见了沈幼宜,他此刻应该在南半球。

  在某个美丽的海滨小镇的港湾,躺在一架定制的兰博基尼豪华游艇上,左拥右抱,享受着平静的海面和身侧汹涌的波涛。

  “肉快腌好了,我去做饭。”

  林鹿悄悄收回手,在沈幼宜的腰肢上猛然地戳了戳。

  后者身子一颤,手里的3090显卡正在和机箱衔接呢,差点就怼在错误的地方上了。

  “坏了我可不赔。”沈幼宜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不赔不赔,不要你赔,咱俩谁跟谁。”林鹿哈哈笑道,然后又在她腰肢的另一侧戳了戳。

  软软的,手感极佳。

  “你很烦哎。”沈幼宜一脸的不悦,但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显卡和机箱的接口处,非常精细地拧上小螺丝。

  整套主机套用的是某个图吧大佬的组装方案,有全套的视频详解,成体效果非常酷炫,各种光污染,但是组装的步骤也很繁琐,需要极其耐心才能装好。

  “好了,我不烦你了,你好好弄,装好了今天晚上好好奖励你。”林鹿背着手说道,就像一个慈祥的老父亲审视着孩子在写作业。

  做好了,好好奖励。

  做不好,伸出小手挨打。

  “爪巴。”沈幼宜把林鹿往沙发区外面推。

  “害。”林鹿叹了口气,满脸的无奈。

  看来今天已经不能再开车了,色胚无度,人家该讨厌了。

  他来到厨房,将腌好的鹅肝取出。

  产自鲁省,引自琺国的大鹅苗,其肝脏重量可达3斤。

  林鹿买的是一斤多点的,品秩属于顶级了,这厂家的鹅肝都是直供米其林餐厅的。

  林鹿他小叔以前请他吃过,那种味道他至今都难以忘怀,所以他打算今天尝试着自己做一次,满足下自己的味蕾。

  肥鹅肝,顾明思义,就是脂肪肝,脂肪含量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吃起非常细腻,口感极佳的原因。

  和雪花牛肉是一个道理,不过鹅肝的口感要比和牛来得更让人飘飘欲仙!

  林鹿,老饕鬄了。

  不过这道菜他这辈子也做不上几次。

  第一,给沈幼宜做的饭都不带重样的。

  第二,以后的时间里会去高端的餐厅吃,这样就节约时间了,自己又不用动手。

  滋滋。

  林鹿在平底锅上涂满一层橄榄油,油热之后,铺上切好的苹果片。

  煎至两面金黄,取出备用。

  接着继续倒入微量的橄榄油,涂平,放入切成完全一样的四块吐司面包。

  去过深棕色的边角,林鹿还用筷子夹起来抖了抖,这样上面的碎屑就不会落在锅里。

  他确保里面不会残留着碎屑,否则煎成面包糠糊掉,那就串味了。

  先煎苹果再煎面包,苹果上就不会有小细渣。

  就很细。

  煎至微焦,取出备用。

  林鹿看着光滑泛着油光的锅面,皱了皱眉头。

  “害。”

  他叹了口气,把锅放在水龙头下面,打开阀门。

  嗤嗤!

  屋子腾起一阵白雾。

  加入洗涤剂清洗五遍,终究还是洗干净了。

  接着重新倒油,单手半握平底锅,手腕轻轻翻转,泛青的油脂打着转,在每一寸深灰色的锅面留下均匀的痕迹。

  他单手背在背后,虽然系着微微泛黄沾着油污的白色围裙,

  但却优雅得像个绅士。

  对于做饭,他有自己的理解,每一道菜就好比一次完整的买可乐。

  前期的准备,到中期至关重要的食材加热,再到最后的装盘收尾,对每一个细节都要极其精细地把握。

  虽然差之几秒的时间,几度的火候,几毫的糖盐,并不会对口感和味道有过多的影响。

  但是林鹿非常偏执地按照着脑海中的步骤和各种数值来做饭,差一点点都不行。

  他对自己很苛刻,尤其对待出自于自己手里的美食。

  烹饪是一件半开放的事情,那件事也是如此,你在每个时间点的偏差,都会造就千万种结果,而美好的结果通常会你记忆深刻,念念不忘。

  主要是回忆起来,感怀颇深。

  可惜世界上没有味道记忆机,只有摄像机,只能拍片儿而不能记录自己每一次吃美食那种快感。

  真的太草了。

  总之,你的嘴,你的味觉,你的舌头和食道,你的神经反射弧,都是你的情人。

  好好对待她们。

  哲学家兼艺术家林鹿,此时正在煎鹅肝。

  这次是两块切成一模一样的鹅肝。

  林鹿用上了他绘制工程图似的机械般的刀工,才切成如此模样。

  因为这两块都是为沈幼宜准备的。

  他自己想要吃的大块鹅肝留在后面自己单独煎。

  煎至五分五成熟,加入八点六克黄油,现在是下午五点二十一分三十七秒,再过两分钟,鹅肝该装盘了。

  “鹅的肝,我的人格和灵魂,喂养我最爱的人。”林鹿高高抬起下颌,眉头微皱,眼神迷离。

  欧,这味儿真冲。

  吧唧。

  声音有点丑陋呢,应该是一个小精灵在哼唧才对。

  吐司并排放置,苹果放其上,鹅肝叠而继之。

  林鹿小心翼翼,手臂青筋暴起,就为了确保鹅肝仅剩的油脂不会溢落到光洁的餐盘之外,不会在白净无暇的金丝边圆盘上落下不优雅的污秽。

  撒上百里香的草叶碎末,摆上一只迷迭香的小枝丫。

  用镊子夹出两颗蓝莓,分别放在鹅肝的一侧。

  他的五指插入盘子的底部,然后大拇指外翻,确保不会在餐盘上留下肉眼可见的指纹。

  嘎吱,厨房门打开了。

  林鹿头一回觉得自己像个从未上台的舞女。

  扭捏,不安,呼吸急促。

  咣当。

  桌子上发出轻微的碰撞声。

  林鹿开灯,把椅子抽出来,留出半个身位,这样沈幼宜就能很方便地坐进去。

  “吃...饭。”林鹿招呼。

  “嗷。”沈幼宜停下手里的活儿,然后去卫生间洗了个手。

  她来到餐桌前,微微迟疑。

  怎么就一份?

  是牛排吗?

  lsp不会下药了吧。

  “你吃啊。”林鹿催促。

  “嗷。”沈幼宜应答。

  然后软软地坐了下去。

  提起刀叉,将欲分而食知。

  “你呢?”沈幼宜忽然止住,抬起头说道。

  “我...自己单独做一份。”林鹿少见地挪开眼神。

  “你快吃吧。”他催促。

  “嗯。”

  于是沈幼宜开动了。

  林鹿立即回身,走到了厨房里。

  他不想出现在沈幼宜的面前,看着她吃。

  那样不好,说不出哪点不好。

  不好使对比出来的,试想一下:你做好了一顿饭,放在你最爱的人面前,对她说,你快吃,试试看好不好吃。

  你坐在她对面,两眼放光,托着腮一脸的沉醉和期盼。

  她肯定会说:好吃耶,你真棒,我好喜欢。

  就像个啥比。

  你看我给你买的跑车,喜欢吗爱吗?

  你看这包包,怎么样,我花了大价钱买的,漂亮吗喜欢吗?

  我很费心呢,花了不少钱,你就得感动。

  超级大傻比。

  令人作呕。

  不过林鹿更变态了。

  他若无其事地关上门,但却微微留出一条缝。

  她要吃了耶!

  他凑近门缝偷看,眼睛睁得老大。

  叮————!

  愉悦值+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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