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终到水之都_试图慎重的DND冒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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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终到水之都

  (嗯,昨天忘记定时上传了,咳咳咳,嗯,今天反正还有存稿,也算是感谢一下支持我的众位,比如说徐子羽,大三元,凤栖梧桐139,千山,邹方硕,天元麒麟等非常支持我的读者)

  第三天白天,林云直接就是带着所有人出城了。因为律法之神教会的原因,所以林云等人最终还是在律法之神教会那里待了一天,当然,自然是有让律法之神教会的人帮忙传话,然后让在矮人旅馆中的人稍微安心一些。

  而很显然,经过了前天的事件之后,城门这里的检查变得更加严格认真了。

  不过,也仅限于此而已,毕竟林云他们只要没有易容的迹象,还有就是使用了变身术,然后全员将自己的头盔摘下来的话,那么基本上就没问题。

  而那些认识林云的士兵也不在这里,所以自然就更不用说了,不然的话,感觉大概要引起骚乱了。

  就这样,平平淡淡地,林云等人就驾驶着当初进来时候的那辆四轮马车出城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一个星期,养在矮人旅馆那里。。。。。这两匹马似乎变得有些胖了。。。。。

  在背后吟游诗人的“BGM”中。

  林云开始了飙车模式。

  “D20+6+3+3=19,成功。”总的来说,林云的发挥还算是比较正常。。。。。不过,很显然,这一次稍微有点颠簸的感觉,而且马车的速度明显比起上一次慢很多了。

  不过,总算,在差不多2天的路程之后,林云和其他人总算是来到了水之都了。一路上。。。。。又是没有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难道说,这个世界真的就这么和平了吗?

  水之都,郁郁苍苍的森林里,支配许多支流的湖泊沙洲上,耸立着白垩城池。这座奠基于神代堡垒之遗迹的城市,由于地缘条件出众,聚集了许多旅行者。船只来来往往,商人与商品挤得水泄不通,各式各样的语言交杂响起,混沌而繁华。

  这里是中央的西端,边境的东端。水之都是这一带最大的都市。马车喀哒作响地弹跳着越过桥梁,来到湖中央,穿过了城门。

  门上所雕的徽章,是司掌律法之神的象征。由天平与剑组合而成,律法与正义的象征。即使处在这怪物与恶人横行的边境,律法的威信仍无所不在。即使只在台面上管用,但只要拥有这些律法,人就可以放心活下去。

  石板上有着花上几百年,几千年刻下的车轨,马车就沿着这些车轨持续行进。过了一会儿,马车在广场上的驿站停下,冒险者们接连从车篷跳了下来。

  “啊啊,屁股好,痛o(╥﹏╥)o啊。”精灵弓手大大伸了个懒腰,以舒缓长时间乘车而僵硬的身体。

  高高升起的太阳,想必就快去到正上方。当下正值中午时分。四周有着整排做旅客生意的摊贩,散发出各种刺激食欲的气味。

  有炙烧的肉滴出的油脂香气,有烤栗子飘散出来的甘甜香气。从随处可见的食物,到从未见过的各种充满异国情调的餐饮,可说五花八门。

  卖方也是一样才刚看到矮人大声吆喝,接着就发现精灵以演舞吸引顾客。卖水果的圃人敏捷地奔跑,到处找人兜售。人类则朗朗叫卖。

  相比起王都,水之都显然有更多的种族,甚至在不远处还有蜥蜴人在传教。

  之前因为是王都,代表的是一个国家的形象,所以在大街上面,没有这么多大摇大摆,然后直接就摆在上面的小摊贩,都是非常正规的商店和饭店。

  从某角度来说,反而是少了很多的乐趣的感觉。

  “肉(╯▽╰)好香~~”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气息,小吃货流着口水,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林云。

  只是,“不行,先去律法之神教会先。”林云一本正经地说道。

  “那个。。。。。塞伦特先生。”女神官看着正在付钱的林云,脸上露出了。。。。。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样的表情。

  “( ̄~ ̄)嚼!有什么问题吗?”林云脱下了面甲一边吃着,一边说道,嗯,顺手将一条肉串喂给一边的小吃货。

  “你。。。。不是说要先去律法之神教会吗?”一边的奶牛妹的额头上留下了一滴的汗。

  “Ψ( ̄66 ̄)Ψ嗯,没错,所以这只是零嘴而已。”林云咽下了嘴中的肉块,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

  “哈。。。。。”女神官和奶牛妹对望了一眼,露出了无奈的表情,贪吃成这样的贵族,已经不是第一次见来形容了,不过,意外却是很欢喜的感觉。

  “那就走这边。(▼ヘ▼#)”精灵弓手显然兴致不是很高,并且远离着林云和小吃货,看上去非常嫌弃他们身上的气味,也是毕竟精灵一向都是以不喜欢肉著称地,只见她以优雅的动作伸出手,指向了一边。

  “你知道路?”女魔法师有些好奇地说道。

  “之前我也来过这座城市嘛。”她说着心情开朗地笑了笑,潇洒往前走。

  所以说啊。。。。。年纪长就是好啊,咳咳咳。

  精灵弓手踩着强而有力的脚步,走在熟门熟路的街道上。四人跟在她身后。脚下铺了石板,马车来来往往,运河纵横交错,渡船行驶其上。

  虽说是拜直接沿用遗迹的结构所赐,但街景的确非常美观。放眼望去的每一栋建筑物,从商店到旅馆或小小住家,全都施有华美的雕刻。

  而且走在路上的人们,穿着打扮也兼具边境与中央两方面的流行,非常时尚。完全符合都会这个字眼的形容,水之都就是有着这样的气氛。

  “为什么在这里的律法之神教会的人会找在边境地方的我们?”女神官看看身旁走过的女性身上的礼服,再看看自己老旧的神官服,自惭形秽似的低下头。

  她们穿得花枝招展,光鲜亮丽,很有少女的风格。相较之下,自己的服装则因为冒险与日常的勤务而磨破不少。

  然而会因此忍不住显得自卑,对她而言才正是最可耻的。

  “因为一个人想要让这里的人感觉到她的痛苦。”基本上平时很少说话,但是每一次说话都是直接命中中心的召唤师说道。

  “唉?”女神官有一些迷茫地看着召唤师。

  只是此时的召唤师却是稍微摇了摇头,并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想法。

  顺便一说的就是,从这家伙的蜥蜴的脖子上面又长出了一个头,变成了5头蜥蜴来看,这家伙看来也是升级了。

  而看着召唤师似乎不想说话的样子,女神官,似乎有些想要说话的感觉,但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手中拿着看上去非常沉重的石头连枷。。。。。

  这个玩意在当初律法之神教会的时候,正好有空,所以林云就顺手交给了这个家伙了。

  然后只见女神官一脸懵逼地看着林云手中的这个可以说是巨大的石头连枷,然后指了指它,指了指自己,似乎在疑惑。。。。。。这玩意是她来用的吗?

  然后在林云坚定地点了点头之后,女神官一脸绝望地拿过了这个东西。。。。。。只是。。。。。拿过这件东西的时候,虽然说看上去非常绝望。

  但是,在这几天在马车之中,却是能够看到,女神官几乎就将这玩意抱在怀中,一副死不松手的样子,脸上时不时多出了一抹的微笑就知道,嗯,她很满意。

  林云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对于自己的睿智,点了个赞。

  尽管来来往往的人们有时会朝他们瞥上一眼,但也只是如此。毕竟这个小队之中,虽然说已经没有了非常惹人注目的蜥蜴人了。

  但是浑身仿佛刺猬一样的矮人,一个巨大车头灯的盔甲女,拿着连枷的牧师,腰间佩戴着长剑,身穿白袍,看上去更像个二傻子的吟游诗人,还有手中拿着燃灯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像是牧师的盔甲男。。。。。。的确是很引人瞩目呢。倒是召唤师和精灵弓手以及小吃货看上去没有那么引人注目的感觉,毕竟精灵弓手将兜帽拉起来的话,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虽然说看上去矮小一点,而且前面看上去跟男孩子差不多,某人表示他的胸肌都比这要大。

  不过,在这座城市,拥有不少的人类以外的类人型生物,以及冒险者,却是不怎么稀奇。。。。。。不,那么可怕的存在,简直可以说是女性公敌的存在,还是稀奇的。

  而对此,本来在前面带路的精灵弓手却是稍微有些。。。。。唔,不怎么敢露出脸的感觉,可能是。。。。。。怕被说成和他们一伙的吧,毕竟总感觉画风很不对啊。

  不过,走着走着,很快林云他们就来到了一条城内河的边上,然后精灵弓手伸出纤细手指,指向一栋位于河畔的建筑物。一座以无数根白垩大理石圆柱撑起的壮丽殿堂。

  相信即使是第一次来访的人,听闻这是神殿,也会深深折服、不抱疑问。

  刻有由天平与剑组合而成的意象,象征律法与正义,光明与秩序的神殿。顺便一说的就是,即使是王都那里的律法之神教会,也仅仅只是分会而已,这里的这个律法之神教会,才是主要的神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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